燒傷
燒傷分級
燒傷深度 | 一度燒傷 | 二度燒傷 | 三度燒傷 | 四度燒傷 | |
深度範圍 | 表皮淺層 | 淺二度 | 深二度 | 全層皮膚 | 全層皮膚、皮下組織、肌肉骨骼 |
表皮層 | 表皮層 | ||||
真皮表層 | 真皮深層 | ||||
症狀 | 皮膚發紅有明顯觸痛感 | 皮膚紅腫起水泡、劇痛、灼熱感 | 皮膚呈淺紅色,啟大水泡,較不痛 | 皮膚呈焦黑乾硬皮革狀,無疼痛感 | 皮下組機、肌肉骨骼全部成焦炭狀壞死 |
癒合情形 | 約3-5天即可癒合,無疤痕 | 約14天癒合,稍留疤或無疤痕 | 約21天以上癒合,會留疤 | 無法自行癒合,會留下肥厚性疤痕 | 須截肢 |
燒傷之處理
沖 脫
泡
蓋
送
沖 → 用流動冷水輕沖或浸泡20-30分鐘左右,冷水可以降低熱對深部組織的傷害。若疼痛持續,可延長沖浸時間。
脫 → 充分浸濕後,在冷水中小心除去衣物。可用剪刀剪開衣服,千萬不要強行剝除任何緊黏傷處的衣物,以免弄破水泡。若傷處有戴戒指、手錶、皮帶、鞋子或其它緊身物,記得先與以脫除,以防止肢體腫脹後無法拔除,造成神經壞死等更嚴重的傷害。
泡 → 浸泡冷水中10-30分鐘,並小心脫除衣服。
蓋 → 使用乾淨或無菌的紗布或棉質衣物類(不含毛料)覆蓋在傷處上。
送 → 若為大面積燒傷,或患者有意識不清等狀況,在開始處理時同時通知119,送至醫院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