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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通(訊)安全專區 / 無線網路使用規範

國立新竹女中 校園無線區域網路使用規範

一、    校園無線區域網路(以下簡稱無線網路)係提供本校教職員工學術研究使 用,為明定使用者權利義務,特訂定本規範。

二、     凡本校具以下身份者,均可向本校提出使用申請,申請方式依申請單之規定辦理。

1.          代課、代理教師或臨時約聘雇員等(由人事室認定)。

2.          教職員工(由人事室認定),每人限申請一個使用帳號。

三、    當使用者其申請身份消失時(如:離職或離校),本組得逕行註銷其帳號。

四、    使用者申請時所填寫之各項資料,變更時應儘速通知本組。

五、    使用者應遵守下列事項,如有違反情事,得停止其使用權,且得依其情節輕重,提報本校相關單位處理。

1.          教育體系資通安全管理規範。

2.          本校之資訊安全政策與人員資訊安全守則。

3.          善盡個人電腦管理責任,做好防護措施,避免中毒。

4.          使用網路應注意網路禮節並不妨礙他人使用權益。

5.          尊重智慧財產權,不得從事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6.          嚴禁從事違反法令或危害本校校譽之行為。

7.          不得使用他人帳號亦不得轉供他人使用。

8.          有不良記錄之使用者,本校有拒絕提供服務之權利。

9.          本規範經資訊小組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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