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屆竹女竹中聯合文藝獎實施辦法
一、宗旨:鼓勵兩校文藝創作、增進文藝氣息並提升學生之創作水準
二、主辦單位:新竹女中、新竹高中
三、承辦單位:新竹女中菁菁竹女校刊編輯社、新竹高中竹嶺校刊社
四、徵文對象:新竹女中、新竹高中在學學生
五、徵文類別:
1.新詩20-70行內(500字內含標點符號,空行不算在行數內) |
2.散文1200-3600字內(含標點符號) |
3.小說3000-10000字內(含標點符號) |
六、收件時間:105年2月18日 ─ 2月24日,中午12:00-12:30。
105年2月25日(週四)收件時間從12:00開始,延長至13:00截止,逾時恕不收件。
七、投稿方式:
新竹女中請交至圖書館三樓閱覽室(社長207葉采靖、主編202姜期儒);
新竹高中請交至國文科辦公室(社長218吳虹霈、主編206傅安)。
八、獎勵辦法:
新詩:第一名1500元、第二名1200元、第三名1000元;散文: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200
元;小說:第一名25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500元
*前三名及佳作各頒獎狀乙張。每一文類,佳作若干名,小說1000元,其餘均800元。
*入選作品,擇優刊載於兩校校刊。如得獎作品篇幅過長,則節錄刊出。
九、評審方式:
初審:聘請兩校國文老師擔任評審,每組每校各一人。
決審:邀請著名作家、學者擔任評審,每組各三人,共同召開決審會議。
決審日期:105年4月16日(星期六) 地點:新竹女中科學大樓一樓會議室
十、來稿格式:
1. 電腦繕打:標題為16級字,內文為12級字,字型為黑色新細明體,直式橫書,使用Word的doc檔,加註「頁碼/總頁數」。
2. 繳交資料:
(1) 初審階段:作品兩份(分別裝訂),並附上報名表一張,作品須單面列印於A4白色紙張,報名表與作品分開。
(2) 決審階段:與紙本稿件相同之電子檔及授權同意書一份,檔名須依序標明文類、校名、作者及作品名稱(例:新詩新竹女中207彭雅琪三角函數)。作品電子檔繳交時間為105年3月7日起至3月11日中午12:00止。Email至:hgshmagazine27 @gmail.com。作者須簽署同意授權書,以備於得獎後無償提供兩校校刊使用。未依規定時間交件者,視同放棄決賽資格。
十一、注意事項:
1. 每位同學可同時投稿多項文類,每項類別限投稿一篇,並請詳填報名表,附於作品首頁。
2. 本活動旨在鼓勵創作,引用他人作品請務必加註;參賽作品若有模擬他人作品(包含結構、標題、或特殊句法),也務必註明原作品及原作者,否則一律視為抄襲。抄襲或曾發表於報刊與網路(部落格、網誌等)之文章概不收件,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得獎資格。
3. 若參賽者因抄襲或違法行為而引發任何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4. 來稿概不退還,請自行備份。請依規定格式投稿,不合規定者,取消資格。若參賽作品未達水準,則名次從缺。
5. 報名表可自行影印使用。
6. 決審日期地點如有更改,將另行公佈;如有未盡事宜,另行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