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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屆竹中竹女聯合文藝獎

一、活動宗旨:鼓勵兩校文藝創作、增進文藝氣息並提升學生之創作水準

二、主辦單位:新竹高中、新竹女中

三、承辦單位:新竹高中竹嶺校刊社、新竹女中菁菁竹女校刊社

四、徵文對象:新竹高中、新竹女中在學學生。

五、徵文類別:

1.新詩20-70行內(500字內含標點符號,空行不算在行數內) 

2.散文1200-3600字內(含標點符號) 

3.小說3000-10000字內(含標點符號)

六、收件時間:

114年2月17日(週一)至114年2月19日(週三),中午12:00-12:30 

114年2月19日(週三)收件時間從12:00開始,延長至13:00截止,逾時恕不收件。

七、投稿方式:

新竹高中請交至國文科辦公室(社長205劉彥廷、主編203周宸澧);

新竹女中請交至圖書館三樓閱覽室(社長202賴怡蓁、主編209鍾艾倫)。

八、獎勵辦法:

前三名及佳作各頒獎狀乙張與獎金。

新詩:第一名1500元、第二名1200元、第三名1000元;

散文: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200元;

小說:第一名25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500元。

每一文類,佳作若干名,小說1000元,其餘均800元。

九、評審方式: 

初審:聘請兩校國文老師擔任評審,每組每校各一人。 

決審:邀請著名作家、學者擔任評審,每組各三人,共同召開決審會議。 

決審日期:114年4月19日(星期六)  地點:新竹高中輔導室二樓會議廳。

十、來稿格式:

1.電腦繕打:標題為16級字,內文為12級字,字型為黑色新細明體,直式橫書,使用Word的doc檔,加註「頁碼/總頁數」。

2.繳交資料:

(1)初審階段:作品一式兩份(分別裝訂於左上),並附上報名表一張。作品須單面列印於A4白色紙張,報名表與作品分開(勿裝訂在一起);稿件首面或標題切勿註記作者真實姓名,違者取消比賽資格。

(2)決審階段:與紙本稿件相同之電子檔授權同意書一份,檔名須依序標明文類、校名、班級、作者及作品名稱(例:小說新竹高中201伍第禕隧道)。作品電子檔繳交時間為114年3月10日(星期一)至114年3月17日(星期一)12:00止。Email至:hchs.journal@gmail.com作者須簽署同意授權書,以備於得獎後無償提供兩校校刊使用。未依規定時間交件者,視同放棄決賽資格。

十一、注意事項: 

1.每位同學可同時投稿多項文類,每項類別限投稿一篇,並請詳填報名表,附於作品首頁。

2.本活動旨在鼓勵創作,參賽作品限未曾出版、未曾獲獎、未曾獲獎補助、未曾在任何報章雜誌、虛擬媒體(包括網站、部落格、社群媒體、BBS等網路媒體)發表或公開展示者;不得為翻譯或改寫作品;本次投稿後至得獎名單公布之前,不得重複投稿其他文學獎及媒體刊物。違反上述規定者,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已頒授之獎項。

3.抄襲或者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若參賽者因抄襲或違法行為而引發任何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4.禁止使用任何AI等生成軟體進行創作,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得獎資格。

5.來稿概不退還,請自行備份。請依規定格式投稿,不合規定者,取消資格。若參賽作品未達水準,則名次從缺。

6.報名表可自行影印使用。

7.決審日期地點如有更改,將另行公佈。

8.本辦法如有未竟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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