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屆竹中竹女聯合文藝獎
一、活動宗旨:鼓勵兩校文藝創作、增進文藝氣息並提升學生之創作水準
二、主辦單位:新竹高中、新竹女中
三、承辦單位:新竹高中竹嶺校刊社、新竹女中菁菁竹女校刊社
四、徵文對象:新竹高中、新竹女中在學學生。
五、徵文類別:
1.新詩20-70行內(500字內含標點符號,空行不算在行數內)
2.散文1200-3600字內(含標點符號)
3.小說3000-10000字內(含標點符號)
六、收件時間:
114年2月17日(週一)至114年2月19日(週三),中午12:00-12:30
114年2月19日(週三)收件時間從12:00開始,延長至13:00截止,逾時恕不收件。
七、投稿方式:
新竹高中請交至國文科辦公室(社長205劉彥廷、主編203周宸澧);
新竹女中請交至圖書館三樓閱覽室(社長202賴怡蓁、主編209鍾艾倫)。
八、獎勵辦法:
前三名及佳作各頒獎狀乙張與獎金。
新詩:第一名1500元、第二名1200元、第三名1000元;
散文: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200元;
小說:第一名25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500元。
每一文類,佳作若干名,小說1000元,其餘均800元。
九、評審方式:
初審:聘請兩校國文老師擔任評審,每組每校各一人。
決審:邀請著名作家、學者擔任評審,每組各三人,共同召開決審會議。
決審日期:114年4月19日(星期六) 地點:新竹高中輔導室二樓會議廳。
十、來稿格式:
1.電腦繕打:標題為16級字,內文為12級字,字型為黑色新細明體,直式橫書,使用Word的doc檔,加註「頁碼/總頁數」。
2.繳交資料:
(1)初審階段:作品一式兩份(分別裝訂於左上),並附上報名表一張。作品須單面列印於A4白色紙張,報名表與作品分開(勿裝訂在一起);稿件首面或標題切勿註記作者真實姓名,違者取消比賽資格。
(2)決審階段:與紙本稿件相同之電子檔及授權同意書一份,檔名須依序標明文類、校名、班級、作者及作品名稱(例:小說新竹高中201伍第禕隧道)。作品電子檔繳交時間為114年3月10日(星期一)至114年3月17日(星期一)12:00止。Email至:hchs.journal@gmail.com。作者須簽署同意授權書,以備於得獎後無償提供兩校校刊使用。未依規定時間交件者,視同放棄決賽資格。
十一、注意事項:
1.每位同學可同時投稿多項文類,每項類別限投稿一篇,並請詳填報名表,附於作品首頁。
2.本活動旨在鼓勵創作,參賽作品限未曾出版、未曾獲獎、未曾獲獎補助、未曾在任何報章雜誌、虛擬媒體(包括網站、部落格、社群媒體、BBS等網路媒體)發表或公開展示者;不得為翻譯或改寫作品;本次投稿後至得獎名單公布之前,不得重複投稿其他文學獎及媒體刊物。違反上述規定者,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已頒授之獎項。
3.抄襲或者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若參賽者因抄襲或違法行為而引發任何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4.禁止使用任何AI等生成軟體進行創作,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得獎資格。
5.來稿概不退還,請自行備份。請依規定格式投稿,不合規定者,取消資格。若參賽作品未達水準,則名次從缺。
6.報名表可自行影印使用。
7.決審日期地點如有更改,將另行公佈。
8.本辦法如有未竟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