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115學年第1學期第1次期中考補救教學報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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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6 年 10 月 12 日 | ||||||||||||||||||||
| 發佈單位 | 教務處 | ||||||||||||||||||||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教學資訊 | ||||||||||||||||||||
| 公告等級 | 重要 | ||||||||||||||||||||
| 點閱次數 | 113 | ||||||||||||||||||||
| 公告內容 | 國立新竹女中115學年度第1學期 第1次期中考 補 救 教 學 公 告 事 項(115.10.12) 一、參加對象:本校高一二數學、英文第1次期中考學習低成就學生(期中考49分以下同學)優先錄取。 二、開課班別:
1.編班原則:本次補救教學原則上開設班次如下選項,不足15人則不開班。 2.請假規定:經報名錄取,視同正式上課,請假及生活輔導依校規辦理。 3.報名方式: (1)一律採線上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月15日(四) 12:00前。 報名網址:
(2) 班別報名人數達15人開班,錄取名單於10月15日(四)放學前公布在教務處公告欄及學校 網站,並自10月19日(一)開始上課。 (3)確定開課後報名同學須繳交家長同意書,確認單及家長同意書【預計10/16(五)一早放班級櫃】,由各班學藝股長收齊後於10月19(一)上午第2節下課前繳交至教務處陳小姐處,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報名。 (4)教師鐘點由家長會相關經費及教務處經費支應,參加學生毋須繳費。 4.上課方式:實體授課。 5.評量方式:經本校111.6.29校務會議決議通過刪除本校補救教學實施辦法第五項第四條評量 部分,參加補救教學不再予以調整學生原期中考成績,無論該課程是否有評量 成績皆以原始期中考成績登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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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