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內容 |
- 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6月17日衛授家字第1150660710號函及遴選兒童及少年代表參與中央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事務相關小組原則辦理。
- 旨揭相關小組為聘任116年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衛生福利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及衛生福利部兒童及少年事故傷害防制推動小組會議兒少代表。
- 推薦之兒少代表應符合115年12月31日未滿 18 歲者(即98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惟98年次者任期僅至滿18歲當月最末日止)。請貴單位推薦至少1至2名兒少含國中(含)以下兒少、身心障礙、原住民、新住民子女等特定兒少),如為學校單位請協助轉知輔導室。
- 本府將擇期辦理遴選,並以公平、公開、公正之方法推選兒少,以五人為上限;參選兒少不以曾任或現任地方兒少代表為限。推薦名單應包含第三點第二款特定族群兒少名額;另可推選不分處境兒少二名,不得為單一性別。
- 請受推薦者於115年7月24日(星期五)前由兒少郵寄或親送報名表予本府,收件資訊如下:
- 收件人:本府社會處兒少及家庭支持科-林琪雅社工。
- 收件地址:新竹市東區中央路241號8樓。
- 檢附遴選小組原則、常見問答及報名資料(請至本府社會處官網訊息公告下載電子檔)各1份,如有遴選事宜, 請洽本案聯絡人:本府社會處兒少及家庭支持科林社工,連絡電 話:03-5352386分機702。
詳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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